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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信息披露豁免权?信息披露对股市的影响

股票知识学习网 股票知识 2024-06-16 05:52:33 855

其实股市信息披露豁免权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信息披露对股市的影响,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股市信息披露豁免权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一、一季度业绩预告是强制披露吗

上市公司一季报的业绩预告没有强制规定。也就是说公司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预告。

股市信息披露豁免权?信息披露对股市的影响

但是,如果年报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在披露时间规定前进行业绩预告: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出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情形,且以每股收益作为比较基数较小的,经交易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1、上一年年度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

2、上一期半年度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

3、上一期年初至第三季度报告期末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4元。

二、上证主板半年报披露规则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对于中报业绩预告没有强制要求,可以披露也可以不披露。

深交所主板: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均需要披露。

对于基数较小的公司,在经过交易所豁免后,可以不用披露业绩预告。比如说出现以下情况可申请豁免披露:

(一)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5元;

(二)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3元;

(三)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4元。

三、豁免披露是什么意思

1、豁免披露是指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信息。

2、暂缓披露信息是指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四、深市半年报预披露要求

业绩有两种预披露方式:业绩预告与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主要是对公司当期净利润情况的预计;业绩快报更加全面,一般应披露公司主要的财务数据。上交所和深交所关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披露规则不同,小匠人投资根据上交所和深交所有关规则进行了整理。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解读:如果不存在上述三类情况,可以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对于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也没有作强制要求。

按要求,公司如果已经汇总完成当期财务数据,但因为年报尚没有编制完成,可以先行对外披露业绩快报

解读:上交所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

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

解读: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可以不披露业绩预告。

如果需要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

1.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

2.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

3.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

4.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主动披露定期报告业绩快报。

解读:主板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

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

解读:中小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这一点很容易被忽略。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鼓励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8月份的公司在7月底前披露半年度业绩快报。

解读: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份之前的公司可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否则需要强制性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半年报和季报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

公司未在上一次定期报告中对本报告期进行业绩预告的,应当及时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业绩预告。

解读:创业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

1.一季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

3.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

4.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解读:这一点与中小板相同。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份之前的公司可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否则需要强制性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半年报和季报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

1.文中“基数过小的除外”是指上市公司出现“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情形,且以每股收益作为比较基数较小的,经交易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1)上一年年度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

(2)上一期中期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

(3)上一期年初至第三季度报告期末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4元。

2.公司发现披露的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和实际业绩差异发生盈亏变化、预告金额或幅度较比较期业绩差异较大等情形时,需要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更正(修正)公告。

五、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1.3.1条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十一章第三节:11.3.1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十一章第三节:

11.3.1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11.3.2以下比较基数较小的上市公司出现11.3.1条第(二)项情形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一)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人民币;

(二)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人民币;

(三)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4元人民币。

11.3.3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又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的,应当按本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上述规定不同的是:

11.3.1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11.3.6上市公司应当保证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在披露定期报告之前,公司若发现有关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将达到10%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更正公告,说明具体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差异幅度达到20%的,公司还应当在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的同时,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进行致歉,说明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等。

六、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一般是什么事

一般都是一些比较敏感的信息的。这种信息是比较少的,而且需求也是比较少的,其披露所带来的危害明显大于披露所带来的社会效益的,就可以豁免披露的。

关于股市信息披露豁免权,信息披露对股市的影响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